
建水朝阳楼石狮子被大巴车
撞倒受损的通报
2020年9月11日上午12时33分,建水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:有一辆大巴车把朝阳楼前的石狮子撞坏了。接到报警后,建水县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,于15时30分许将涉嫌肇事的驾驶员胡某某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,并将涉嫌肇事的车辆扣留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,被撞坏的石狮子已由县文旅部门进行处理。
建水县公安局
2020年9月11日
滇公网安备 53252402001010号
滇ICP备2024030091号 Powered by qibosoft X1.0 Code ©2003-2020
客服